日本正式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
新华社
2026年04月21日 09:06:14
新华社东京4月21日电(记者李子越 陈泽安)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21日通过内阁决议,完成了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原则上将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
报道称,规则修改后,日本取消了此前将武器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在特定情况下,也将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
根据新规则,日本武器出口将由首相、内阁官房长官、外务大臣和防卫大臣审批,获批后再通报国会。
共同社指出,日本长期以来以“和平国家”为定位,此次修订是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大转折。
当前日本舆论普遍认为,高市政府此举可能助长地区冲突、加剧军备竞争。自相关动向被曝光以来,该政策在日本国内持续引发民众大规模抗议。(完)
日澳签署护卫舰合作协议……
2026年4月20日, 16:59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澳大利亚国防部18日发布消息说,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理查德·马尔斯与到访的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签署备忘录,将基于日本升级版“最上”级护卫舰共同开发澳海军新型舰艇。华东师范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主任陈弘在接受俄罗斯卫星通讯社采访时表示,日澳围绕“最上”级护卫舰的联合开发本质是以工业合作为外衣的安全绑定升级,这种从造舰到维护、再到升级的全链条捆绑,正在将亚太安全推向阵营化轨道。
日本共同社说,此举实质上意味着日本将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澳国防部表示,当天澳政府已就澳海军采购首批3艘护卫舰签署相关合同。这批舰艇将由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建造,首舰计划于2029年交付。共同社称,该合作项目下将建造11艘舰艇,最初3艘计划由三菱重工在日本国内制造。澳政府称,未来10年间将最多投资200亿澳元(约合143亿美元)。
根据日本现行“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南,日本向其他国家出口防卫装备原则上仅限于“救援”“运输”等5种后勤用途类型,不得出口杀伤性武器。根据计划,新型舰艇将首先在日本国内建造,实际上属于护卫舰出口。
对此,陈弘认为,日澳围绕“最上”级护卫舰的联合开发,已经很难再用“防务合作”来掩饰,其本质是以工业合作为外衣的安全绑定升级。
“澳大利亚与日本推进11艘舰艇项目,首批在日本建造、后续转入澳本土生产,这种安排显然不是一次性采购,而是从造舰到维护、再到升级的全链条捆绑。说得更直白一点,这不是一个‘买船’的问题,而是在共同搭建一个长期运转的军事协作体系,一旦成型,所谓伙伴关系就会迅速滑向事实上的准同盟。” 陈弘解释道。
他进一步指出,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合作正在把亚太安全推向阵营化轨道。
陈弘说:“日本借防务出口进一步突破战后约束,推动自身从受保护者转向输出者。澳大利亚则打着主权工业能力的旗号,在强化本土建造的同时,更深嵌入美日主导的安全网络。两者相互绑定,本质上是在共同强化一个排他性的安全结构,其逻辑不是稳定,而是对抗。这种趋势的风险正在现实化。它会放大安全困境,一方防御升级,另一方却感知为威胁,从而不断加码;它会推动军备竞争常态化,从装备到体系协同,竞争层层升级;更会提高误判概率,一旦日澳在作战体系上趋同,任何摩擦都可能被放大为联动对抗。更关键的是,这种合作嵌入美国推动的小多边机制之中,本质上是在用小圈子侵蚀地区原有的开放性安全架构。”
澳大利亚将以日本护卫舰替换二战时期军舰4月17日, 18:31本月早些时候,共同社报道称,高市早苗政府正在酝酿出台的放宽日本武器出口规则方案,其整体内容已经明确。方案主要包括:取消仅出口非战斗用途的5类防卫装备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出口;对于“被认定为正处于武力冲突的国家”,原则上禁止向其出口武器,但在出于安全保障需要、存在“特殊情况”时,也可作为例外予以批准;此前被视为武器出口“刹车措施”的日本国会参与,将仅停留在事后“通知”层面。
陈弘对此指出,所谓“安全环境恶化”的说法,本身更像一种自我实现的叙事——先通过军事合作制造紧张,再以紧张为理由继续扩军。“威胁被放大、被工具化,最终服务于军费增长和同盟加固。”他解释称。
日本欲为武器出口大幅“松绑”的企图引发各界担忧和反对。当地时间4月19日,超3万名日本民众在位于东京的国会议事堂前集会,抗议高市早苗政府强推修宪、企图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等破坏和平宪法的动向。
对此,中国外交部在2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本军国主义曾对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犯下残暴罪行,也给日本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正因如此,日本修宪问题事关战后国际秩序和日本走向,一直受到国际社会和亚洲邻国高度关注。然而日方至今未能深刻彻底反思侵略历史,一些势力还妄图美化洗白侵略罪行,推动日本加速“再军事化”,导致新型军国主义成势为患,威胁地区和平稳定,国际社会对此应当高度警惕。
陈弘表示,面对日本扩军趋势,中方既不能低估其影响,也不必被其节奏牵引。他说:
“一方面,应持续揭示这种阵营化合作的本质,强调亚太需要的是包容性安全;另一方面,也要稳步提升自身安全能力,防止误判。同时,通过与地区国家深化合作,对冲对抗性叙事。说到底,问题不在于多了几艘军舰,而在于一种危险逻辑正在扩散。也就是用结盟对抗替代共同安全。一旦这一趋势延续,亚太稳定的基础将被持续侵蚀,地区只会走向更加紧张与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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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澳防务合作再升级,签署军舰出口合同,将建造11艘“最上”级护卫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