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印发《青岛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创新引领、龙头带动、沿链布局、集聚发展,瞄准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高端化方向,优化提升西海岸新区海西湾、即墨女岛2个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培育发展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核心区、即墨区蓝谷、胶州市上合示范区3个高端海洋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壮大优势领域产业规模,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综合产业基地。到2026年年底,全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保持平稳增长,船舶与海工装备产品体系结构愈发合理、特色愈发鲜明,产业营收规模增速达到8%左右,培育3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比重均保持60%以上,为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为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赋能助力。

青岛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山东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坚持创新引领、龙头带动、沿链布局、集聚发展,瞄准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高端化方向,优化提升西海岸新区海西湾、即墨女岛2个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培育发展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核心区、即墨区蓝谷、胶州市上合示范区3个高端海洋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不断壮大优势领域产业规模,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综合产业基地。到2026年年底,全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保持平稳增长,船舶与海工装备产品体系结构愈发合理、特色愈发鲜明,产业营收规模增速达到8%左右,培育3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比重均保持60%以上,为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为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赋能助力。

二、工作举措

(一)培育增长新引擎

1.提升海工装备产业质效。巩固FPSO(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等海洋油气装备传统特色优势,大力布局发展高端海工装备总装建造和修理改装,重点提升水下机器人、海洋监测传感器等前沿装备技术研发能力,做强做大海工装备优势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优化船舶产品结构。以LNG(液化天然气)、甲醇、氨等新型燃料大型散货船和矿砂船为牵引,推动主建船型绿色智能升级。积极发展VLCC(超大型油船)、万箱以上集装箱船及支线集装箱船、无人船艇等高技术船舶,前瞻做好智能船舶等技术储备,加快丰富船型谱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修造企业提前布局绿色改装技术,开展甲醇、氨燃料等绿色动力改装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特色发展船舶配套产业。巩固船用低速柴油机、船用锅炉、压载水处理系统、船用锚链等关键配套市场地位,加强船用发动机、压载水处理系统、新燃料供给系统、气层减阻系统、水动力及风帆减阻装置、船舶节能装备等技术攻关,推动优势配套产品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发展,促进产业链配套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链万企”供需对接,发布优势特色装备和先进技术目录,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着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总装企业联合配套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进一步完善国内营销网络。通过参加国际海事展及省、市年度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等,加快“走出去”步伐,继续深耕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健全技术创新体系

5.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海创计划”,聚焦绿色船舶、智能船舶、深水油气工程装备等方向,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行业企业联合优势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绿色新材料在船舶海工装备上的应用,推动实施“氨燃料动力大型散货船研制与产业化”等省科技重大创新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等创新平台提质升级,支持山东省船舶动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布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载体,建立解决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的创新体系,增强船舶与海工装备领域创新策源能力。支持行业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支持船舶海工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快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建好用好海洋科技大市场,定期举办“青岛好成果”专题路演活动。推动山东省船舶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促进船舶与海工装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构建技术协同攻关、成果高效转化的良性互动模式。组织企业参与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加快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强化需求导向和场景牵引,加速提升软件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加快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和市场化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提升产业链韧性

8.提升融链固链水平。每年举办2场左右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活动,挖掘总装建造企业与配套企业在长期采购、物流供应等方面的合作潜力,形成稳定配套联合体。引导更多企业提升产品设计生产能力,支持更多“青岛造”产品通过船级社产品和体系认证,构建安全可控持续的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深化与央企协作联动。依托央企驻青企业,建立与中船集团、招商局集团等央企总部的常态化对接交流与风险研判机制,深化战略合作和项目建设,增强产业链抗冲击能力。开展“链式招商”,积极争取央企加大在我市产业布局,重点引进研发设计、总装集成、关键配套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提升供应链的完整性和可控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抢抓青岛、烟台、威海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要战略机遇,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加强统筹联动,强化海西湾、即墨女岛等总装建造基地能级,构建技术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协同有序的产业体系。加大船舶与海工装备领域特色产业培育力度,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协同发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培优塑强骨干企业

11.支持行业企业做强做优。遴选有意愿、有能力为产业链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链主”企业,建立“链主”企业“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实现精准跟踪服务,支持行业企业大力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能力升级,加快建设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引导链上中小企业深耕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路径,提升产业链细分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掌控能力。提升企业创新水平,辅导培育一批船舶与海工装备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涉海科技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建设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中心等,承担各级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加快推动智改数转。实施链式转型行动,鼓励“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高效协同,链式牵引带动上下游、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鼓励行业企业建设先行先试应用场景,引领带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应用,加快推进一批工艺技术、智能装备、工业软件的创新和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建造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生产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数字车间、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项目列入省、市级重点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强化用海、用地、产能等要素向优质项目聚集,切实夯实项目建设的支撑保障基础。加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对船舶海工装备企业发展加大授信融资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高水平人才团队,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发挥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强化行业运行风险预警,为产业链企业提供相关专业化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